第(3/3)页 以前其实绵绵是没有感觉的,她自小生活里面就是妈妈。 妈妈对她好,她也当成了理所应当,甚至觉得本该如此。 直到,她和妈妈下乡来到了前进大队,交了好多新朋友以后。绵绵才知道,原来不是所有人的妈妈,都像她妈妈那么好啊。 原来,不是每一个妈妈都会爱她的孩子啊。 原来,她是这么幸运啊,当了妈妈的孩子。 所以,她是妈妈的宝贝。 而且是独一无一的宝贝。 听到自家闺女这般说话,而且还亲亲抱抱贴贴,沈美云简直是受不了,她当即就搂着绵绵,忍不住一阵亲热。 “有你在,妈妈也幸福。” 沈美云如是说道。 前面在开车的季长峥,忍不住从后视镜里面看了一眼,抱着闺女亲的媳妇。 呜呜,好想加入。 好想变成绵绵,钻到媳妇怀里,让她使劲亲亲抱抱举高高。 可是,还要开车。 这该死的破车。 真是阻拦他的幸福生活。 * 从前进大队到公社招待所,季长峥半路上,就把周参谋和司务长给放了下去。 还不忘从车窗内,递过去一张大团结,“你们自己记得去找个地方吃饭,解决晚餐。” 周参谋,“……” 司务长,“……” 虽然这钱不少,但是就有一种打饭要饭的感觉。 司务长不是很想接,周参谋也是一样。 两人对视了一眼,谁都没有伸手去拿。 季长峥,“嫌少?” “不少了,这都够去国营饭店搓一顿了。” 这是实话,国营饭店小炒肉才一块一一盘呢,这十块钱都够吃十盘小炒肉了。 司务长抬眼看他,“我不吃嗟来之食。” 周参谋,“好巧,我也是。” 两人甩了下袖子,转头就走。 还不忘丢下一句话,“你去一家三幸福的团聚吧,不用管我们这两个孤寡老人。” 季长峥,“……” 要不是知道这两个人是故意演的,他还真差点就信了啊。 这两人一旦走了,还不知道去招待所,怎么快和呢,毕竟,可是休假好几天。 还是带薪的那种。 季长峥,“呵呵。” 倒是沈美云不知道这内情,她还忍不住说了一句,“要不咱们快点去把自行车退了,过来在把周参谋和司务长接到我家去吃饭?” 反正她看,中午那一顿饭,大家都吃的挺好的。 季长峥不是很想,他其实想带美云和绵绵去市里面的国营饭店吃饭。 就一家三口,不想带着两个大电灯泡啊。 季长峥没回答。 倒是,周参谋说了一句,“你们不用管我们的,我们都习惯了。” 这—— 沈美云一听更可怜了,直接拍板,“等我们三个小时搞定,接你们回家吃饭。” 计策达成。 周参谋和司务长不动神色的交换了一个眼神,以后算是知道怎么去拿捏季长峥了。 没看,沈美云说话,他虽然不情愿,但是连个屁都不敢坑吗? 这下好了啊。 以后总算是轮到他们去,拿捏季长峥了。 那边。 车子从公社开到市百货大楼去,路上,季长峥忍了又忍,朝着沈美云说道,“美云,你不要被他们骗了。” 美云太单纯了。 真的。 沈美云啊了一声,抬头看他,忍不住笑了笑,“骗不至于,不就是吃一顿饭嘛。” 季长峥委屈巴巴,“可是我就想和你,还有绵绵,我们一家三口吃。” 不想有外面的人加入。 多余!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季长峥,忍不住笑了,“等我俩结婚了,我领着绵绵去随军,不一直都是一家三口,日子还长呢。” 这话一说,季长峥脸上的委屈瞬间没了,还带着几分期待。 “这还差不多。” 一想到,以后和美云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还长,就很高兴啊。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季长峥,忍不住笑了,她觉得季长峥有时候挺好玩的。 就像是一只大金毛,偶尔会自闭一下,但是很快就会被哄好,随即又开心起来。 一直到了市百货大楼,季长峥的心情都是很好的。 等到了地方后,他便从车子上跳了下来,直接打开了后备箱,把放在里面的自行车给取了出来。 还不忘特意把包装盒给整理好了。 不过,倒是没急着进去,而是扛着自行车,领着沈美云和绵绵一起,折身进了百货大楼旁边的小院子。 那小院便是百货大楼,工作人员上班的地方。 他一到,见沈美云疑惑,季长峥便说,“我当时买的时候,是来找的战友帮忙的。” 这要退货,自然也要去找战友了。 沈美云,“难怪,你能这么短时间内,凑齐三转一响。” 季长峥咧着嘴笑,“这你就小瞧我的能力的吧?” 说这话,里面的赵振总觉得听到季长峥的声音了,便出来探头看了下,果然在门口看到了季长峥。 他还愣了下,“长峥。” “你怎么过来了?” 还没问完,就看到了季长峥身旁站着的女同志,饶是,赵振天天在百货大楼待着,看过不少客人。 但是,还从未看到过像对方这么漂亮的人。 明艳到不可方物的感觉,只觉得对方往这小院门口一站,连带着这破烂的小院都跟着满堂生辉。 赵振旋即了然,“这就是弟妹吧?” 季长峥点头,“来介绍下,这位是我媳妇美云。” “这位是我老班长,赵振,也是我这次买三转一响找的帮忙的人。” 沈美云抿着唇笑了下,“老班长好。” 说完,还不忘轻轻拍了下绵绵,绵绵立马脆生生地喊了一声,“班长叔叔。” 这一喊,妈呀。 声音甜甜的软软的,赵振都呆了下,“你好啊,小朋友。” 这真的是大的好看,小的也好看。 难怪季长峥这小子,死活要反悔去,娶媳妇了,这都是有道理的啊。 赵振忍不住抬头看向季长峥。 就见到季长峥得意地朝着他笑了笑,旋即单刀直入说起了正事。 “是这样的老班长,我买的自行车不合适,想给我媳妇换一个照相机。” 这话一说,沈美云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季长峥。 她是说想退啊,如果退不了,那在去换照相机。 结果,季长峥直接说要换照相机了。 似乎看出了沈美云的疑惑,季长峥眨了眨眼,示意看赵振怎么说。 赵振思索了下,“倒也不是不能操作。” “不过要去找人问下。” “你们等等我。” 等他进去后,季长峥便在沈美云开口,之前说了,“美云,你和绵绵都长这么好看,要多多拍照留下来呀。” “不然,以后老了看什么?” 这话说的,沈美云好像无法反驳。 但是,她还是觉得有些奢侈啊,七十年代买照相机,这不比买自行车还过分? 还奢侈! 似乎知道沈美云要说什么。 季长峥朝着她咬耳朵,“我媳妇这么漂亮,当然要拍照记录啊。” 声音低沉嘶哑,还带着几分磁性,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低音炮啊。 在配着他都说的那话。 沈美云甚至有些恍惚,是不是季长峥也是穿越过来的啊?? 不然,他怎么知道,还要给媳妇拍照记录啊? 这是他能知道的事情? 沈美云惊了,下意识地看了过去,“你怎么知道?” 季长峥挑眉,“知道什么?” 沈美云话到嘴边,又变成了,“知道讨好媳妇?” 季长峥一脸的骄傲,“这不该是本能吗?” 沈美云,“……” 好在赵振很快出来了,他朝着沈美云和季长峥说道,“问清楚了,可以换,走吧,我带你们去前面的柜台。” “照相机很贵重的,都放在三楼的玻璃柜里面了。” 等上去后。 赵振便让售货员把照相机给拿出来了,四四方方的一块,还是银白色的,面前还带着两只圆乎乎的大眼睛,有点类似望远镜的那个连体形。 而且,在照相机的上面,还写着两个字。 海鸥。 一看质量就很好啊,沈美云忍不住喜欢上了。 谁不喜欢拍照啊,她也不例外,只是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局限性,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机会,她也不想错过。 见她喜欢,赵振便说,“这一台三百八,比自行车贵六十块,你们要的话还要在补一个差价。” 这—— 沈美云犹豫了,说实话三百八太贵了,这是贵到离谱的价格了。 她有点想说,要不算了,还是把自行车退了。 结果—— 季长峥直接掏钱出来了,“六十对吗?钱在这里,老班长你帮我们把这照相机给包起来。” 一看到季长峥这动作,沈美云急了,拽他,“三百八太贵了,我们不要了。” 季长峥,“要,我媳妇喜欢就行。” “不用考虑价格。” ——因为他会赚钱啊!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