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六章 郑齐敏的信-《画中的薛定谔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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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面色端然,眼神清明,而,心事斑驳。

    在网上有人与我搭讪,说“我自东土来。”我无以应答,良久踌躇道“哦,东土是个好地方”。又有人跟我说“我来自玉门”我再来一声嗟叹“哦,玉门是个好地方”。

    ——那又有什么关系?即说是来自鬼门,我一样会应哦鬼门是个好地方。

    话语通常没有意义,它距离内心如此遥远。

    我的沉默如金。

    还有人跟我说:我真的,十分挂念你。我嗤一声笑笑,心中有点鄙夷:如今虽近情乡,大家多有捧场,但陌路不识,也不必如此安慰芳心。又立意与我视频语音。我说:我是决不会与你相视的,你倘使想让我白看,那洒家就施舍几个眼神出去。但本人嘴巴毒,对庐山真面目发表个人观感所带来之后果一应不负任何责任。

    那人笑笑不语。我发狠说:既如此,就说话。却仍不说话。我瞟了一眼,可惜,原来是个哑巴。对方又发话来,说他的声音真的很难听,怕一张口吓着我。我漫不经心又瞟了一眼,光线昏暗——好象还有几分斯文气息,可惜,原来是个公鸭嗓。

    命运多么不公,又多么公平。我发了下呆,想到人生际遇,得失圆缺,不知为何突生悲悯之心,因此一边收拾影碟,一边安慰说男子汉大丈夫何需介怀声线动人与否,倘使你真是觉得声音格外难听,可以先录下来慢慢纠正,大不了也可以去就医……你说两句我听听看呢?他还是说:我真是怕吓着你。我笑起来,我一个人出来闯荡江湖,多少事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,你的声音能吓得着我?你且试试看。

    我的谈笑如珠玉满盘。

    他却发来一句:我是个打工仔,攒钱准备买地瓜的……

    我心中一震,惊呆住。即时收了笑,噤了声,睁大了眼去看那个人。

    那个惊,是石破天惊的惊。大半年不知下落,早已死了心,以为今生今世就如此了,谁知空谷回音,忽然又有了消息……

    我不知该说什么好……一别经年,多少事……张张口,喉咙里卡卡的都是声音,却说不出话来,也实在——不知该从何道起。待从震惊中回过神来,只抬起腕,轻轻在键盘上打下几个字:哦,我知道了。

    他吁口气,知道我终于知道了。

    我终于知道这失散了的前度林郎,道观一别,并未从此黄鹤桃花两杳然。此番再度杀回我的烟火人间。

    我们面对面,隔着时间,站在城市的两端,迢迢对望。

    对望无言。

    如同对峙的棋手,手中捏着黑白子,心事徘徊复又凌厉,怕一出手即是险招。凶终隙末。

    结局却是一念温柔,罢了罢了,长袖一挥,卷翻了那棋盘残局,任黑白两色零落满地滚走。

    我们两个人终于按捺不住约期晤面。呵,两相对坐,两人竟都是不安。我只觉得手足皆长,无处搁置,话也不知该怎么说。末了只得哂然:看,长时间封闭,见着生人说都不知道该怎么话了。

    他也不笑,只看着我,半晌方说:我是生人吗?

    我眼神迎上去,迎上又躲闪开,躲了再迎上来,最后无处可躲,只得跟他的眼神股股拧结一起。

    纠缠不清。

    晚餐毕他送我回家。半途却叫司机停下,转头问我:走走可好?

    一路穿桥过巷到了湖左岸。

    一路喋喋软语相问。

    至楼下,话尚未说完,我再回送他到小区门口,到了又再折回,短短一段路,依依眷恋,往复七八趟,变成了十八里相送。最后两个人醒悟过来,忍不住失笑,赶快挥手告别。

    自此日日相伴。绕护城河,过南桥、北桥,入凤凰区、三关坊,往纽因特街后敦士道而去。从街东步向街西,再从街西步到街东。一路说笑指点。

    待夜色深了,两人再步行一路迤俪沿原路回海里去。

    一日分别时他递来一楠木镇纸。我用手指轻抚,似有纹路。他笑说:上面刻有字,龙飞凤舞,回头再看吧。回家细看,却原来是:汝怜我心,我爱汝色,以是因缘,经百千劫,常在缠绕。

    我看了这话,如轰雷掣电,心中有万句言语,却半个字也不能吐。我们自初相识至今,除塞班地瓜之外,虽两人心内明了,从未有此直白表达。

    次日见着他,只伸出手来给他,等他来握。他吁口气,伸手紧紧握住我的。他的手温热,而我的手指冰凉。那一瞬间的感觉,倾全世界的诗歌也难以描述。

    我心内长长一声叹息。

    一路无语。

    此后几日我竟然闭口不敢讲话。

    我的话太狠,心太野,下手太凌厉。我怕一出声惊动了我自己……我并非不知此行是何等的危险。只是这一次,我已经泼了心出去了,我沉沉地笑,我知道,我已经,喝令我海水一样的沉默从此退潮。我要自此,与这名叫戈之彦的男子,策马扬鞭,吟唱相和,纵横驰骋这生之辽阔原野。

    我为何要谦让?为何要?谁说她早来便是对?感情事,我哪管它早晚对错。我要定了这个人了。即若倘使他不要我,我一样情愿匍匐在尘埃里,仰面求他:十八十八,人只有这一辈子,这一辈子过去了,就什么都没有了……莫辜负韶华美景……

    我连一丝退路也不肯给自己留,若留也只是万劫不复之深渊。

    时值隆冬天气。

    我们得了空即手拖手在寒风中走。行行复行行,踏遍曼谷街巷里弄。

    我问:冷不冷?答:不冷,心怀毕热。我问:饿不饿?答:不饿,秀色可餐。我笑,问:厌不厌?答:不厌,时刻如新。

    他拖我到他的怀里,手环住我的腰,唇覆住我的唇,耳厮鬓磨。

    野火烧不尽啊春风吹又生。

    生生不息。

    这么厮伴了几日,他忽然被派往仰光出差。我依依眷恋,又怕他应酬太多喝坏了胃,临上机前发短信给他,说旅途平安,喝酒小心,给我健健康康回来。他马上回我:知道了宝贝。

    他叫我宝贝。这是他第一次如此亲密叫我,我听着一颗心如同平原跑马,得得得扑通直跳。每打开手机看一次就得得得扑通乱跳一次。

    他甫下飞机即电话我,声音很低很低从话筒里传过来,说我想见你。我听了如同在梦境之中舞蹈,问了时间即载欣载奔飞出去见他。

    我伸手触摸他,眉,眼睛,顺着鼻梁下滑,嘴唇,下巴,我轻轻解开他领口的扣子,喉结,锁骨,我怜惜说:“瘦”。

    他双手捧着我的脸,撩开我的头发,轻轻吻我。

    我一样是重声色的女子,只是不曾与他道破。我依傍着他,看他的唇,便想吻他,我也将手探进他的衣里,四处游走,感受他的震颤,怕痒,吻他脸上闪避的笑。我在他手指的扫荡之下,如烟花一般,恣意喧哗盛放。

    但是我们的至亲密,也仅止于此。

    我忍不住叹息了。他捧住我的脸,认真端详,低低问:怎么?我微笑不语。我是真的欢喜,欢喜到叹息。

    但是,我的命中人,不是他。

    十八十八,我原以为我们就此可以厮守终生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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